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林业厅直属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此次招聘的省林业厅直属事业单位共3家,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三家单位办公地点均位于杭州市江干区。
(一)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主要承担全省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资源的调查和监测、林业规划设计、林业建设与管理成效调查和评价等工作。
(二)省林业基金管理服务中心:主要承担管理林业基金和有偿使用资金的管理、筹集、运用、项目投资等工作。
(三)省航空护林管理站(省林火监测中心):主要承担全省林区航空巡护、火情侦察、航空灭火和人员物资运输、林火监测预警、森林火险等级预报预警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3家直属事业单位本批次招聘需求为5个岗位6人。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后)。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林业厅直属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此次招聘的省林业厅直属事业单位共3家,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三家单位办公地点均位于杭州市江干区。
(一)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主要承担全省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资源的调查和监测、林业规划设计、林业建设与管理成效调查和评价等工作。
(二)省林业基金管理服务中心:主要承担管理林业基金和有偿使用资金的管理、筹集、运用、项目投资等工作。
(三)省航空护林管理站(省林火监测中心):主要承担全省林区航空巡护、火情侦察、航空灭火和人员物资运输、林火监测预警、森林火险等级预报预警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3家直属事业单位本批次招聘需求为5个岗位6人。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后)。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按笔试40%、面试6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地点:杭州市内,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时间及科目:2017年6月10日(全天)。
上午09:30—11:30《综合应用能力》(省林业基金管理服务中心采用A类卷;其他单位采用B类卷)
下午14:00—15: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6月23日前从浙江人事考试网查询。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笔试缺考任何科目者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地点以及资格复审相关安排,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一周内在浙江林业网上另行通知。
参加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在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纪录证明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招聘岗位涉及职业资格条件的,审验相关证书。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和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部分岗位对身体条件个别项目有更高要求的,结合有关要求进行体检。
(四)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浙江林业网和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林业网(www.zjly.gov.cn公告)。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政务公开/专题专栏/机关事业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一般仅在浙江林业网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三)监督机构及联系方式:省林业厅(人事处),0571-87399098。
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各单位联系电话如下:
1.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0571-81900396
2.省林业基金管理服务中心:0571-87399153
3.省航空护林管理站(省林火监测中心):0571-87399078